【資訊安全】TM-E-1(Part 1)

Chin-Cheng
Oct 27, 2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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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國內銀行業務逐漸飽和,部分銀行開始在海外布局。香港因為地緣關係,可以就近服務中國、香港的台商,加上相對完善的金融監理制度,因此經常成為國內銀行跨足國際金融的第一站。

香港金融管理局(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,簡稱HKMA)發布一系列的監管政策手冊(Supervisory Policy Manual,簡稱SPM),針對科技相關風險制定若干規範,本系列文章將介紹編號TM-E-1的《電子銀行的風險管理》(簡稱TM-E-1)。

TM-E-1如同《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》,用於規範電子銀行(網路銀行)業務。和台灣的資安法規不同的是,SPM非常強調董事會及高階管理層的責任。舉例來說,TM-E-1有一整個章節(Risk governance of e-banking)在談董事會及高階管理層的責任及應辦理事項。

另一方面,SPM採用風險導向管理。例如TM-E-1的4.1.3談到密碼設定原則時,僅要求認可機構針對密碼強度建立適當控制措施("AIs should put in place adequate controls related to the strength of the password including a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 (PIN)");反觀《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》要求密碼不得使用顯性資料、不應少於六位、不應訂為相同之英數字\連續英文字\連號數字等,內容鉅細靡遺。讀者可以從上述舉例中觀察兩地法規的差異。

好消息是,HKMA秉持公開透明原則,要取得SPM十分容易,只要瀏覽HKMA官方網站,就能下載相關監管政策手冊;不幸的是,並不是每一份法規都有中文翻譯,以2019年10月24日公布的TM-E-1為例,目前僅有英文版本,對於習慣閱讀中文的朋友來說,可能會稍微吃力。

本文將站在評估人員的角度,分享如何評估認可機構是否符合TM-E-1的要求。考量TM-E-1的內容繁多,本文將針對重點進行提示,不會逐項翻譯、說明SPM的內容。如果讀者想瞭解特定法條內容,歡迎在下方留言!

接著,就開始介紹TM-E-1吧!

1. Introduction
1.1 Background
1.2 Types of e-banking
1.3 Supervisory objective and approach
1.4 Applicable risk management principles

第一條法規分為4個部分,包含立法背景、適用範圍、立法目的和風險管理原則。對於評估人員來說,最重要的部分應該是釐清法規的適用範圍,如果認可機構有提供電子銀行、行動網路銀行、自動化服務(如ATM)和電話銀行等服務,那麼就應該瞭解、遵循TM-E-1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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